“当面请问他” – 迦2:11

“后来彼得到安提约、因为他有可责的地方、我当面请问他” – 迦2:11 论到钦定本圣经和所用的底本,我最喜欢的一个立场就是遇到所谓的有差别的地方,我总是相信圣经是正确的,而不是先假定它是有误的。换句话说,我们应当认真地、仔细地研究一个问题(箴 25:2; 提后2:15),然后才能决定要不要把它看为一个错误。在我们现今的时代,流行的做法就是人一发现有所谓的错误,就立即四处宣扬。其实我愿意成为第一个指出真正错误的人,但是我要非常的认真和仔细,要确定我的控告是有根据的,然后才能把一本圣经带到法庭进行控告。在迦拉太书,保罗讲述了一件事情,就是当他发现彼得的行为不正的时候,他就质问他。热血偾张的美国人喜欢这节经文,因为符合他的个性,美国人随时随在一发现错误,就马上指出来。他们认为京委本圣经与英语圣经说的不一样。那些理解汉语的人知道,当我们问别人问题的时候,或者犯规之后请求人原谅的时候,会使用一个表示礼貌的词,就是“请问”。在我们今天所看的经文中,好像京委本圣经将英语的withstood him to the face翻译成“当面客气地问他”。在此,我不要试图解释钦定本圣经说保罗withstood彼得,它的意思不是它说的字面意思;我也不会宣称译者们将希腊语的这个词翻译成英语的几个不同的词语。乍看字面意思,我们觉得京委本圣经犯了一个大错误,我们甚至要质疑他们作为翻译者的能力。但是,真的犯了大错误吗?我确信你们这些汉语学者多数人已经知道词语“请问”以前和现在都是“询问”、“考问”、“试问”的同义词。词语“请”可以是动词,表示询问、质问,词典中有这样的例句:京剧《渡阴平》:“艾敢请妙策,恭听号令。” 在法律界,询问是指盘问某人,从而获得事实真相。关于请问/询问,我们发现词典中这样的定义:指根据自己的权利、职责或身份认为有必要弄清情况而正式发问,常隐含命令对方回答的意味。这不正是保罗与彼得之间发生的事情吗?问题的出现,是因为我们误解了词语“请”,这个词可以表示客气、礼貌,常常与一个动词结合起来,表示恭敬,比如词语“请原谅”、“请坐”、“请问”,一般出现在句子开头,是个礼貌词。但在我们所看的经文中,词语“请问”的用法是特殊的,不同于一般用法,你会注意到它实际上是说,彼得受到了保罗的当面质问。这种用法与我们在一个句子开头用“请”是不同的。很明显,京委本委员会不是说保罗很客气,很礼貌,不然,他们就不会说彼得当受责备。此外,如果你愿意查考圣经(约 5:39),你会发现这个词“请问”在其他地方表示“询问”、“探问”,而与礼貌没有任何关系(申 17:9; 王下22:14; 代下 34:22)。这节经文是圣经中惟一一处把“请问”作动词来使用的经文,指的并不是保罗与彼得说话的方式,而是指保罗询问、质问、要求彼得为其错误做解释的意思。 结论是什么呢?也许我们应当接受京委本圣经是正确的,而不是先假定它是有错的。也许我们应该更刻苦研究汉语,掌握它、精通它,也认识到我们不是决定词语意思的权威。用圣经来解释圣经,定义圣经。你们有多少人使用1828年韦氏词典定义一个词的意思呢?你们有多少人发现,英语词语的变化是那么的巨大,使得你们被迫研究一个词语的历史,从而证明它的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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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和诚实” – 约4:24

天主是个灵、所以拜他的、当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翰福音4:24 法利赛人是喜欢斗嘴的人,他们喜爱虚假的属灵,他们爱辩论、爱争执,爱吵架,他们也喜欢引用摩西的话。他们喜欢使用的反对耶稣的主要方法就是在他的话语上抓他的把柄,这一点也不奇怪(可12:13)。我记得曾有一次与一个弟兄辩论英语中的create 与make 两个词。他根据这两个词的差别,创造发明了自己的一套教义,完全忽视了这两个词在圣经中经常是换用的(太 19:4 和创 1:27)。我们承认,有差别的两个词是不一样的两个词,但是我们也承认,在整本圣经中出现的同义词和相互参考的词是可以定义词语的意思的。关于这节经文(约4:24),某些人指控说,京委本圣经没有正确地翻译两个词语,即“spirit”与“truth”。 指控的人声称,“诚实”与“真理”之间的差别很大。但特别滑稽的是,他们对英语的truth这个词有明显的误解。Truth是一个名词,可以指终极的真理,比如圣经,但也可以指诚实、真实、实在。在英语中,truth这个词有很多的不同用法。我们可以说: “you should tell the truth”(你应当说实话),或者“that wife was not true to her husband”(那个妻子不忠于她的丈夫) ,或者 “God is faithful and true” (天主是信实和真实的)。 这些词在汉语中的翻译都是不同的,然而初学汉语的人只知道这个词的一个译法,就是“真理”。论到英语,他们也忽视了这样的情况,即一个说truth的人是一个 “honest”的人,一个honest的人是“truthful”的人,它们是可以换用的。你会注意在默示录19章十一节,圣经称主耶稣是“忠信诚实的”,即诚实和信实的,因为他就是真理(约14:6),他的每个决定都是可靠的,可信的。之前已经提到,faithful妻子的反义词是对丈夫不忠诚、真实(true)的妻子,一个不诚实(honest)的人就是对别人不真实(truthful)的人。 我们必须要思考的另一个方面就是,那些追求字面翻译的人认为这节经文的意思是人们必须“按照真理”(according to truth)来敬拜天主,但他们忘记了这节经文说的是“in spirit and truth”。在英语中我们今天还说“Honestly, to tell the truth”, 由此可见,在英语中,它们是可以换用的。因为你认为主耶稣在此所谈的truth是1611年的钦定本圣经,所以你强迫自己将这个词翻译成汉语的“真理”,否则你就不能证明天主的话语就是那真理。这是荒唐的,约翰福音17章17节已经确立了一切真理的源头是什么。此外,你也忽视了约翰福音四章23节的语境,就是,主耶稣所谈的问题与他们有没有真理毫无关系,而是他们(犹太人和撒玛利亚妇人的先祖)没有真诚地、诚实地敬拜天主。你不能抛弃、不顾语境,强要恢复某些你认为是丢失的圣经真理。上下文告诉我们有一个妇人,她声称她的先祖在雅各井附近的山上敬拜天主。主耶稣告诉她,在何地敬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是真实的敬拜者,是诚实的敬拜者,所以此处的意思是“真诚”,而不是真理。你忘记了这段经文中的23节吗?主耶稣说道,“真正拜父的,必用心灵和诚实拜他。” 此外,如果你认为在英语中truth、sincerity、honesty是不能换用的概念,你应该查考一些词源书,你就会发现,truth在盎格鲁词根中的意思是 “fidelity, veracity, faithfulness, the quality of being true”。至于所举的该隐的荒唐可笑的例子,我们不要忘记,天主说该隐也会被接纳。你忘记看创世记四章七节了吗?天主说该隐的真诚与善意会被接纳,但不能拯救他的灵魂。如果你对这节经文中的truth的理解是圣经,也许你忘记了,在黑暗时代,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还有欧洲各地对基督徒的屠杀,都是受到了真理,也就是圣经的鼓动。难道你要告诉我,约翰福音第四章所谈的犹太人和这个妇人没有真理,没有圣经吗?这是你的理解吗?他们当然有圣经。其实,圣经就是赐给犹太人的。虽然他们有真理,有圣经,但是他们没有得救,因为他们“不是从信主求的” (罗 10:8; 9:31-33),或者,正如我们在此看到的,不是凭诚实求的。你岂不知人可以“把天主的真理变成虚假”吗?但有一东西是人不能改变的,也是不能伪装的,那就是心里真实的信仰。 不要弄错了,天主的话语是真理,这个概念是完全符合圣经的,但是强迫这节经文说“真理”,就是忽视了诚实是真理的同义词的这个事实。那些建议将“诚实”改为“真理”的人不愿意承认,在汉语中说“在真理里拜神”是很奇怪的。我建议你们翻开一本比较老的词典,查一查“诚实”是什么意思。你会发现,它的意思很广,而不只有你所理解的那个意思。如果你认为这个词在英语中的对应词只有honesty,那你应该更加深入地研究汉语。   我们接下来看另一个词语,就是英语的spirit。看起来,他们对英语圣经中的这节经文有一个根本性的误解,就是未能分辨大写的S和小写的s的区别。这节经文开头说天主是个灵(Spirit),具体说就是圣灵,用了大写的S。然后,圣经说我们必须在灵(spirit)里敬拜天主,用了小写的s。注意,天主是个灵,我们必须在灵里敬拜他,而不是在圣灵里敬拜他。这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圣经在其他地方告诉我们,我们应该用我们自己的灵来敬拜天主(腓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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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瞭亮” – 太6:22

因为我们相信天主的每一个词语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们认为,有必要去认真思考每一个词语是否翻译的正确。虽然这样仔细考察,是受欢迎的,也是被鼓励的,但是现在有一种倾向,就是有些自封的学者既要作审判官,又要作陪审员,还要作执行者,他们想要决定好的译本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小心、谨慎、慎思是好的,但无知却是不可接受的。你不但应该熟悉你的母语和“真确书”(圣经,但10:21),而且应当熟悉你要批判的那门语言。在翻译的领域,很多人竟然是睁眼瞎,他们视而不见那很清楚的词语。主耶稣常常引用以西结书12章二节的话,就是“他们有眼可看却不肯看”。我相信,主引用这节经文,也是在控告和责备我们现今的时代。今天我们要仔细审查的经文是玛太福音六章22节。控告、指责中文圣经的人说,中文圣经没有英语的词语single。虽然我看不出有什么重要的教义与此节经文有联系,但这不表示我们不需要思考京委本圣经是否忘记了翻译“英语”的词语single(我说“英语”词语,其实是半开玩笑的,我们知道京委本圣经不是从英语圣经翻译过来的)。有个弟兄对我说,我不知道英语的文本在说什么,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中文的京委本圣经没有英语的这个single词。你们既然有此控告,我们就应当刨根问底,来看一看京委本圣经委员会对汉语、对希腊语、英语的精通程度是否比你差。 首先,让我们想一想英语圣经到底在说什么,是什么意思。词语single在英语圣经中只出现了两次(太6:22;路11:34),主要是因为在希腊原文中,这个词也只出现了两次。我们通过希腊语的词典也得不到多少的帮助,因为他们也是猜测此词的意思,与我们的猜测不相上下。有一个词典说,这个词在希腊语的意思是“真诚、遥远”;还有一个词典说是“专注”。对于英语圣经中的这个词,我们需要通过上下文和使用同义词来定义它的意思,从而帮助我们理解它的实质含义。词语single主要有两个意思,第一,表示数量一,单一,独一,如he made a single attempt,就是他做了一次尝试;第二,表示排除其他,专注一个,集中注意力。第二个意思出现在英语的很多句子中,比如说,Single someone out (把某人单挑出来),He had singular concentration(他专心致志),single-minded(一心一意)。对于英语圣经这节经文的理解,你的猜测与我的猜测没什么大的差别。我理解为集中精力、集中注意力来关注,主要是用眼睛关注一件事情,因为我不相信主耶稣说的是你需要“一个眼球”才能得到光明。大多数人都会同意,主耶稣说的是一个人要全心全意、用所有的注意力服侍主,特别是下文提到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此外,我们也都同意,这节经文讨论的是人的眼睛,因为人通过眼睛关注的事能影响他心里想要的东西(看十九至二十一节)。 然后,我们必须思考京委本圣经的这节经文的意思是什么,是否与英语圣经的意思是一样的。某些自封的学者所犯的最明显的错误就是没有注意到简体字的“了”的意思很丰富,不只是指一个句子末尾的“了”。“了”的繁体字是“瞭”,如瞭望、瞭头、明瞭、瞭见。只要明白了这些,怀疑者就会意识到这节经文不是说,“如果你的眼睛明亮、身体就有光明”。你的理解之所以是那样,是因为你的汉语水平差。词语“亮”不仅仅表示明亮,而且也表示“光照”、“觉悟”、“闪耀”。若是要充分的明白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思考。普通人觉得京委本圣经有错误,与英语圣经不一样,是因为他们觉得这个“瞭/了”字是句子末尾的“了”,他们也觉得“亮”只有“明亮”的意思。至于词语“瞭”的意思,我们发现,它可以是“从远处望见”,也可以指“专注”,比如老舍就使用这个意思: “他不敢挺直了脖子,而半低着头,用眼偷偷的瞭着那些人。” 此外,词语“瞭”的同义词是斜视。如果我们去考虑斜视眼的问题,就会发现特别有意思,因为斜视眼是两个眼睛都独立地关注,而不能够合一。所以,瞭的确表示关注,集中注意力在某个东西上,在某个点上。因此,我们很自然地称那个能让我们关注周围环境的高塔为瞭望塔。你问京委本圣经有没有英语的a single eye?我毫不怀疑地回答说有。如果我们再看老舍的著作,就会发现“瞭亮”也表示得到光照,或者能够清楚的看见或明白某事。注意老舍的这句话: “曹家喜欢用干净瞭亮的人,而又不大注意那些小过节儿”。论到我们的这节经文,意思是很清楚的,即眼睛通过观察,能够理解、明白、觉悟。这节经文,如果用我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如果你的眼睛能够专一地观察,全身就充满光明。不要忘记了英语的短语, “single someone out”, 换句话说是“focus on one person”。 京委本圣经对上下文特别敏感,所以他们把“瞭亮”与“昏花”放在一起,非常完美。意思是,如果你的眼睛专注于正确的事情,全身就充满光明,但如果你的眼睛因为你走的邪路而变得黑暗,那黑暗是何其大。因为我们谈论的是眼睛,所以京委本圣经选择了两个清晰易懂的词语来表达这种现象,一种是非常警惕的、瞭亮的眼睛,一种是不能远望的(彼后1:9)、变得昏暗的眼睛。你注意到经文与经文之间的相互联系吗?彼得告诉我们,如果我们不去观察、实践彼得后书一章所列的事情,我们就会是近视眼,换句话说,不能看很远。你们这些吹毛求疵、想要让中文圣经更像钦定本圣经的人,完全破坏了玛太福音六章22节与彼得前书一章九节之间的相互关系。当然,普通的批评家并不关心读者能否明白、理解这节经文,他们只想确保那个与他们的讲道大纲相匹配的英语词语在汉语圣经中。 最后,我们必须客观地问自己,我们能否翻译的比京委本圣经更好。有人建议说翻译成“专一”,但“专一”在这句话中是非常奇怪的,在汉语中从来没有与“眼睛”搭配在一起。此外,专一这个词在中文也没有太久的历史,到了很晚才被人使用,表示英语的关注、专注。我们发现最早使用词语“专一”的是道教徒,他们在教导人“集中精神”的时候使用了这个词。在翻译京委本圣经的时候,专一这个词是不合适的,因为它与道教的冥想有关系,还有就是与眼睛搭配在一起很不通顺。即使词语专一能够表达英语的single的意思,我们也发现它不是那么笼统的。在这个语境中,很明显,耶稣谈的是善与恶,而不仅仅是专一与恶。在京委本圣经中,这节经文的道德含义是非常明确的;但如果翻译成更加字面的“专一”,意思就不清楚了。就意思的准确性来说,“专一”更好的定义是“聚精会神”,“专心致志”,而不是表示眼睛的单一。我们也不能忽视主耶稣说,眼睛必须是单一的,不是你的心思,不是你的动机。京委本圣经完美地保存了“单一”与“眼睛”的这种关系。对于你们熟悉“杨氏直译圣经”的人来说,你们可能会更喜欢一个非常直译的、按照字面翻译的圣经,但是我能保证,杨氏直译圣经绝不会超过钦定本圣经的优雅英语。中文英王钦定本圣经,也不会在各方面超越京委本圣经的优美语言。有些人抱怨“瞭亮”需要被解释,信徒才能理解。我会说,论及眼球的“专一”需要更多的解释。短语“眼睛瞭亮”比“眼睛专一”更加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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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言无语、也无声音可听。”- 诗19:3

在任何一门语言中,都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有时候,肯定句和否定句表示的是一样的意思。比如在汉语中,我们说,“场面好热闹”,“场面好不热闹”,两句意思是一样的。甚至一个小小的词都有完全相反的意思,比如,汉语的“去”,可表示去往某地,也可表示离开某地。在今天的经文中,我们看见中文的说法与英文的说法似乎正好相反。有些人就说了,英语与汉语的翻译是完全不同的。但其实英语是使用了一种修辞手法,藉此告诉我们,人类实际上听不到众星的声音,但它们有自己的语言。 众星的“语言”有其独特的地方,它不是真实的语言,而是象征性的语言,能够被地上操各种语言的人明白。英语的意思是极其明显的,我们不需要任何注释书都能理解。我们怎么能将英语中的俗语按照字义翻译到汉语中,又如何能将汉语中的成语按字义翻译到英语中?你能说天上的众星在说一种语言,能够被地上的万民听见吗?在英语中,我们理解“语言”的意思是很广的,可以是舌头说的语言,可以是表情上的语言 ,也可以是比喻意义上的语言。比方说,我们讲这人的“肢体语言”在表达什么什么意思,虽然“肢体语言”也是汉语的一个词,但是它是从外语中借来的词。可能有些人仍然认为我们必须澄清众星是否在说话。我要问他们一个关于钦定本圣经的问题。众星真的能说一种语言,是世上所有文化都能理解的语言吗?没错,我知道现代科学的发现。科学说,星球唱一种“歌”,能被其卫星听见。是的,我明白它们能做出一种振动,发出一种嗡嗡的声音。但我问的是,它们说没说世上各民族理解的语言?如果我们诚实地回答,我们就知道,这种声音是一种比喻,告诉我们天主的存在。这种现象与亚伯的血从地上呼叫是一个道理。我相信,对于那创造人类血液的天主来说,人类的血液的确能发出一种声音,只能被全能的主察觉,重点是他们的信息是明确的。我们知道圣经说“他们死了、仍然说话”。他们的声音能听见吗?不能。在英语圣经中,所要表达的是诸天诉说天主的荣耀。怎么诉说呢?是通过人类可以听见的声音吗?不是,却通过它们在天上的运行。这是一种诗歌语言,是一种比喻。 在19篇我们看见,“诸天述说”、“传扬”、“传与”。我们也看见“无言无语”、“无声音可听”。但我们又看见“声音却流通全地、言语却传到地极”。通过上下文,我们能发现,作者在使用一种比喻的手法,来彰显天主的存在。我们应当明白,比喻不是很容易翻译的。我们必须知道这个事实,否则我们会忘记,钦定本的翻译者在翻译的时候,在中间的一栏,插入了一句很有启发性的话语:“或作无言无语,希伯来语,无言无语”。但是我们知道,怀疑者会这样反驳说,钦定本的翻译者是很笨的,他们根本不知道,是圣灵选择了这些词语。然而我要说,是圣灵选择了这些词语,但是必须有怀疑者的批准和赞同。可见,怀疑者选择性地接受圣经的话语,是根据他先入为主的想法,而不是根据圣经本身的意思。如果你觉得中文圣经和英语圣经的意思不一样,你就需要注意第四节。圣经在说完“无言无语、也无声音可听”之后,在第四节这样说:“声音却流通全地,言语却传到地极”。怎么能说与英语不一样呢!如果你是要证明,星球有一种秘密代码语言,与地上的每一种语言结合在一起,那你就证明给我们看看吧!如果你是想看一看,钦定本圣经与京委本圣经说的是不是一样,那请放心,他们说的是一回事,都是告诉我们,地上的各处都能听见众星的声音。 我不懂希伯来语,但很明显,钦定本的翻译者在翻译的时候是有自由的。有了这种自由,钦定本的翻译者与京委本的翻译者,能够选择最好的方式来翻译,但又表达相同的意思。钦定本圣经的意思很清楚,就是:“天上的星星有它们自己的语言,能够被地上各处听见”。中文圣经的意思也很清楚,就是:“天上的星星,虽然没有可以被人类听见的声音,但是它们的声音,还是被地上各处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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