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为“迷信”还是“敬畏鬼神”?- 徒17章22节

倘若人们仔细阅读英文圣经的话,此节经文根本没有任何问题。然而,因为人经常会忘记该词到底是名词还是形容词,所以在中文翻译中成了争论的焦点。保罗并没有说“你们的迷信太多”,反而说“你们太迷信了”。 在某种程度上,仅用“迷信”表示其意不能很好地解释该词的希腊文原意。在希腊文中该词就是复合词,由“敬畏”和“鬼神”组成。此外,英文词“superstitious”来自拉丁文 “superstitio”,其意为“因为幻术而引起的充满恐惧”或者“对鬼神过分的敬畏”。通过上面的解释,就更清楚了,是不是翻译为“敬畏鬼神太过了”更加准确呢?或许你还在找一个更好的词组来解释英文词 “superstition”,但是其实最合适的词已经在京委本圣经中了!雅典的居民不仅是相信无稽之谈和当地传说而已,要记住保罗不是说他们有很多迷信的事,而是说他们做事很迷信!两者的差异是非常大的。也许你忘了迷信之意已经交织在上下文中。保罗说,“你们凡事(这指迷信)敬畏鬼神(指信迷信的人的表现,也是动词,正好符合英文形容词superstitious的含义)太过了(指信迷信程度上不正常)。”因此不难看出若有人照鬼神的传说做事他就是敬畏鬼神,而且这种事叫做“迷信”。此节用的“凡事”指的迷信,因为迷信跟英文的名词“superstition”一致,而非英文形容词“superstitious”。因此,认为 “你们都很迷信”的翻译比“敬畏鬼神太过了”更好的提议,是完全站不住脚的。祖先为何在新年放鞭炮呢?就是出于对鬼神的敬畏,因为传说叫“年”的怪兽怕轰轰的声音。几乎所有的迷信都起源于对鬼神的敬畏。如此看来,你真的愿意因为自己对英文词“superstitious”的有限理解去改变此节经文简洁又准确翻译吗?